为丰富博物馆藏品,开展鹤山市历史、民俗、华侨和革命方面的科学研究,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文物藏品定级标准》及《博物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鹤山市博物馆现面向社会征集藏品,现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古代史类:鹤山市境内出土或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主要包括石器、玉器、金器、铜器、陶器、瓷器、铁器、木器、竹器、漆器等;反映鹤山历史文化和人物故事的碑、志、牌匾及资料;有较高艺术价值的传世文物,包括历代名人字画、家具、古籍善本等。 (二)民俗类:反映鹤山市境内百姓衣、食、住、行、婚、丧、喜、庆等方面的民俗文物;农耕时期农民使用的生产生活用具,各类匠人用具,古代游艺用具等等;反映鹤山各宗教信仰的文物和资料。 (三)革命史类:主要反映鹤山市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文物及资料。如任命书、奖状、奖章、手稿、照片、文件、布告,使用过的家具、物品、武器、军装、军旗、通讯设备、印刷设备,发行的钞票、证券、信物、通行证等。 (四)现当代史及华侨文物类:能够见证鹤山市建制、发展和鹤山华侨历史方面的文件、音像制品、图片以及其他实物。 二、征集原则 鹤山市博物馆本着充实馆藏、弥补缺项、突出特色的原则,有助于展示鹤山历史、民俗文化、革命历史、华侨历史宣传教育的各种各类来源合法、所有权清晰合法的文物史料,符合我馆入藏标准的,都列入征集标的。 三、征集方式 (一)接受捐赠、购买等方式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四、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五、联系方式 希望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征集品基本信息与照片,邮件标题请注明“藏品征集”。如有不便,也可以拨打征集电话与我们取得联系。 联系单位:鹤山市博物馆 联系地址:广东鹤山市沙坪街道政通路鹤山文化中心东侧 联系电话:0750-8838125 邮箱:gdhsbwg@163.com 诚望热心公益事业,关心文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捐献,并欢迎提供相关线索。 特此公告 鹤山市博物馆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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