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经意向用地单位申请和市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划拨方式提供用地,现就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地块坐落:鹤山市龙口镇福迳村委会
2.宗地号:440784004003GB03481
3.申请用地面积:803.64平方米
4.土地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5.公示期为10天(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鹤山市自然资源局提出。
特此公示。
联系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2号
联系电话:0750-8812933
联 系 人: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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