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有关要求,现对拟协议出让的鹤山市华悦食品饮料有限公司龙口矿泉水采矿权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住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2号
二、受让人
名称:鹤山市华悦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住所:鹤山市龙口镇福迳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4766584038D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鹤山市华悦食品饮料有限公司龙口矿泉水
开采矿种:矿泉水
开采规模: 24.3万立方米/年
地理位置:鹤山市龙口镇福迳村
面积:0.3982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拐点 编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X | Y | |
1 | 2522203.72 | 38378625.08 |
2 | 2522152.72 | 38378447.08 |
3 | 2521964.72 | 38378449.08 |
4 | 2521791.72 | 38378174.08 |
5 | 2521457.72 | 38378709.08 |
6 | 2521899.72 | 38378936.08 |
7 | 2522025.72 | 38378867.08 |
8 | 2522375.72 | 38378831.08 |
9 | 2522697.72 | 38378873.08 |
10 | 2522700.72 | 38378743.08 |
开采标高: 42.5米至 -35.5米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按照自然资规〔2023〕6号文规定,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资源,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以协议出让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
理由:矿区范围、面积、开采标高、开采方式及生产规模不变,采矿权人利用原生产系统生产且向同一主体出让,符合协议出让的条件。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省自然资源厅反映。联系电话:0750-8885471。
六、其他内容
本公示在鹤山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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