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台麦烘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烤盘23万套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3月20日至2024年03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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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江门台麦烘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烤盘23万套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鹤山市 |
建设单位 | 江门台麦烘焙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公司原年产烤盘50万套新建项目于2021年3月31日经我局批复同意建设(江鹤环审 [2021]19号),于2022年4月完成自主验收。因部分厂房被征收为高速公路用地,现对厂区布局进行调整并扩建,增加打磨工序,将原项目中部分无需喷漆的镀铝烤盘、铝烤盘进行喷漆。改扩建后,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6874.25平方米,年产烤盘73万套,主要原料为进口镀铝板、不锈钢板、铝板、水性漆、焊丝和脱脂剂等。镀铝烤盘、铝烤盘的生产工艺主要包括机加工开料成型、焊接、除油、清洗、烘干、打砂、喷漆等工序;不锈钢烤盘的生产工艺包括机加工开料、成型和打磨等工序。 |
环评机构 | 江门市佳信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①生活污水近期经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冲厕、道路清扫标准的较严值,回用于冲厕及道路清扫,不外排;生产废水近期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喷漆、烘干废气喷淋塔补充水,定期更换废水交由第三方零散废水公司处理。远期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鹤山工业城鹤城共和片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值后排入鹤山工业城鹤城共和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②喷漆及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有效处理后,TVOC和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烘干线、隧道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有效处理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与《关于印发〈江门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江环函〔2020〕22号)相关限值的较严值。打砂、喷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有效处理后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食堂油烟废气经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排放。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并尽可能密闭,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打磨粉尘经湿式除尘处理,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无组织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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