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通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万个电子灯具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04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联系电话:0750-8994090
传 真:0750-88712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江门市通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万个电子灯具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鹤山市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通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江门市通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鹤山市址山镇龙翔路8号之七,占地面积653.78㎡,建筑面积为3305.51㎡,年产60万个电子灯具。项目主要工艺为混料、注塑、破碎、去毛边。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景泰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大气污染源来自于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垂帘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高空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