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钜鑫五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五金产品968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5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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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江门市钜鑫五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五金产品968吨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鹤山市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钜鑫五金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江门市钜鑫五金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鹤山市址山镇址山竹场,主要从事不锈钢制品生产制造,年产不锈钢制品968吨,项目占地面积32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200平方米。主要生产工艺为射蜡、修蜡、组树、制壳、脱蜡、烧结、熔铸、切割、抛丸等。项目熔铸所用不锈钢原料均为新料,不得使用外来废不锈钢作为原料。项目不锈钢的酸洗、清洗工序外发处理。 |
环评机构 | 江门市创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①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项目烧结烟尘、天然气燃烧废气、熔化浇铸烟尘、抛丸粉尘、除壳粉尘、制壳粉尘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区内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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