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拟对鹤山市英主头盔制造有限公司年产乘员头盔50万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
时间: 2024-06-07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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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鹤山市英主头盔制造有限公司年产乘员头盔50万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6月07日至2024年06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联系电话:0750-8994090
传 真:0750-88712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鹤山市英主头盔制造有限公司年产乘员头盔50万顶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鹤山市 |
建设单位 | 鹤山市英主头盔制造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鹤山市英主头盔制造有限公司年产乘员头盔50万顶建设项目位于鹤山市雅瑶镇朝阳大道建业路七号,总投资约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约96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5016.09平方米,项目主要以塑料颗粒、油性涂料、水性涂料、水性油墨等为原辅材料,通过注塑、喷漆、印刷等工序年生产乘员头盔50万顶,其中年产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32万顶和摩托车乘员头盔18万顶。 |
环评机构 | 江门市佳信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注塑废气(DA001)有组织排放的NMHC、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酚类、二氯甲烷、氯苯类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同时有组织排放的苯乙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较严者。 喷涂废气和护目镜强化废气(DA002)有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TVOC、NMHC、苯系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的表1最高允许浓度限值,有组织漆雾(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印刷废气(DA003)有组织排放的NMHC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排放限值,总VOCs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5-2010)表2排气筒总VOCs排放限值中凹版印刷及丝网印刷第二时段的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厨房油烟(DA004)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本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NMHC、颗粒物、甲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苯乙烯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总VOCs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应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的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附录A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较严者。 ②项目水帘柜废水、喷枪清洗废水、有机废气喷淋塔废水、洗盔废水、护目镜清洗废水、洗版废水收集后作为零散工业废水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定期补充损耗水,不外排。近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后,再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表1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中的冲厕、车辆冲洗用水标准和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用水标准较严值后回用于冲厕、厂房外的道路清扫,不外排。远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随后纳入雅瑶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③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经采用优化布局、合理布置、隔音和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进行收集,加强综合利用,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