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山市沙坪华筑土石方工程部年产5万立方米机制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7月0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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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鹤山市沙坪华筑土石方工程部年产5万立方米机制砂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鹤山市 |
建设单位 | 鹤山市沙坪华筑土石方工程部 |
项目概况 | 鹤山市沙坪华筑土石方工程部位于江门市鹤山市沙坪汇源水口村石井坑,租用鹤山市沙坪街道汇源村的10000㎡用地进行建设。年产5万立方米机制砂。项目主要工艺为给料、破碎、筛分、洗沙、制砂。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顺德区汇绩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大气污染源来自于汽车运输废气、堆场扬尘(含装卸扬尘)、道路扬尘、破碎粉尘、筛分粉尘、输送粉尘产生的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其中道路扬尘通过“运输车篷盖密闭运输+运输道路和场地硬底化+洒水抑尘”进行处理;堆场扬尘采用“抑尘网全覆盖+洒水抑尘”进行处理;破碎、筛分、输送采取封闭措施,同时采取湿式加工作业减少粉尘产生;给料过程加强洒水,洗砂为湿式作业,不易起尘;处理后全厂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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