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融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改性降解塑料胶粒398吨的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7月11日至2024年07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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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融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改性降解塑料胶粒398吨的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鹤山市 |
建设单位 | 广东融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融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鹤山市共和镇鹤山工业城创新中心4号楼,项目年产改性降解塑料胶粒398吨。项目主要工艺为混料、挤出成型等。项目占地面积1508.21㎡,建筑面积1508.21㎡。 |
环评机构 | 广州成达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项目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15m排气筒标准及表1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厂界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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