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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拟对广东德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环氧树脂胶380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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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德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环氧树脂胶380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7月16日至2024年07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联系电话:0750-8994090

  传    真:0750-88712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德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环氧树脂胶3800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鹤山市

建设单位

广东德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德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环氧树脂胶3800吨新建项目位于鹤山市桃源镇中心村委竹山村49号之三长江工业园13号厂房(东边)第一、二层,总投资约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以环氧树脂、邻苯二甲酸二乙酯、碳酸钙、色粉、聚醚胺、聚酰胺树脂、二乙烯三胺、苯甲醇、双酚A、二氧化硅、色浆等为原辅材料,通过投料、分散、检测、出料、灌装;投料、搅拌、出料、灌装等工序年产环氧树脂胶3800吨。

环评机构

江门市佳信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项目投料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表2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有组织有机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表2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附录B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有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
②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鹤山市桃源镇污水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
③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经采用优化布局、合理布置、隔音和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进行收集,加强综合利用,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