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铧泓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填充母料、1000吨色母粒和500吨干燥、消泡等功能母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7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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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铧泓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填充母料、1000吨色母粒和500吨干燥、消泡等功能母料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鹤山市 |
建设单位 | 广东铧泓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铧泓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填充母料、1000吨色母粒和500吨干燥、消泡等功能母料新建项目位于鹤山市双合镇浦塘开发区2号之二A2-1栋,项目占地面积3520平方米,主要从事填充母料、色母粒和干燥、消泡等功能母料的生产。主要工艺为挤出、造粒等。 |
环评机构 | 江门绿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项目生活污水360吨/年,项目生活污水近期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由企业定期安排吸粪车运往双合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管网接通后,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双合镇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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