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胜新材料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年产密封胶500吨、电子级阻燃材料1000吨、电子级环氧树脂10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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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云胜新材料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年产密封胶500吨、电子级阻燃材料1000吨、电子级环氧树脂100吨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鹤山市 |
建设单位 | 云胜新材料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云胜新材料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位于鹤山市桃源镇中心村委竹山村49号之三(自编号:长江工业园内B2),主要从事胶粘剂的生产,项目占地面积为1113.5㎡,年产密封胶500t/a(其中A组分为455t/a、B组分为45t/a)、电子级环氧树脂100t/a、电子级阻燃材料(导热胶)1000t/a。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投料、搅拌、过滤、分装等。项目各个工序均不得涉及化学反应,项目各产品须均为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的低VOC型胶粘剂。 |
环评机构 | 广东粤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①项目颗粒物、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表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1新改扩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表B.1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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