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共和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升级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8月14日至2024年08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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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共和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升级工程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鹤山市 |
建设单位 | 鹤山工业城管理委员会 |
项目概况 | 鹤山工业城管理委员会拟投资9990.13万元在现有一期工程西侧建设共和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即为本项目(以下简称“二期工程”)。二期工程与一期工程紧邻,新增用地面积约11715㎡,扩建废水处理规模10000吨/天。二期工程的服务范围为圩镇、南坑村、碧桂园以及工业东区的生活污水。 |
环评机构 |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新建二期工程臭气收集范围包括预处理工段的粗细格栅、提升泵房、沉砂池等;二级处理工段的预缺氧区及厌氧区、缺氧区;污泥处理工段的污泥调理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等。臭气收集采用集气罩或“不锈钢骨架(内侧)+钢化玻璃(外侧)”的加盖方式。除臭处理工艺采用生物除臭。处理后,通过1根20m排气筒(FQ001)排放。经过净化后的尾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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