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旭德电机有限公司年产1200万台罩极电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9月18日至2024年09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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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江门市旭德电机有限公司年产1200万台罩极电机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鹤山市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旭德电机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江门市旭德电机有限公司拟位于鹤山市鹤城镇第二工业区,年产罩极电机1200万台。项目占地面积10046.72平方米。主要工艺为转子冲压、转子入轴、精车、防锈、绕线、焊锡、冲压、穿插短路环、支架铆轴承等。项目不设浸漆工序。 |
环评机构 | 广东绿家园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①项目防锈工序产生的TVOC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 最高允许排放限值的小型规模标准;厂界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表2第二时段无组织浓度排放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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