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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拟对中油佳汇 (广东) 防水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分公司年产水性防水涂料 125000 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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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油佳汇(广东)防水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分公司年产水性防水涂料12500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08日至2024年10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联系电话:0750-8994090

  传   真:0750-88712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油佳汇 (广东) 防水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分公司年产水性防水涂料 125000 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鹤山市

建设单位

中油佳汇 (广东) 防水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分公司

项目概况

中油佳汇(广东)防水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分公司年产水性防水涂料125000吨新建项目位于鹤山市桃源镇建设西路38号之一Ⅰ座7号厂房,项目租赁已建厂房进行生产,占地面积3570平方米,建筑面积4410平方米。项目设计年产水性防水涂料125000吨,主要生产工艺包括:投料、分散搅拌、过滤、过筛、灌装、包装。

环评机构

中山市怡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废气:DA001排放的投料粉尘(颗粒物)、VOCs废气执行《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排放限值。
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②废水: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依托依托鹤山市联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内的绿化浇灌和道路抑尘。
③噪声: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合理布置厂区设备位置,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相关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交给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签订危险废物协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限期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