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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狮王实业有限公司年产摩托车15万台、发动机15万台、摩托车塑料件30万台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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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建设地点
1江鹤环审〔2024〕132号关于广东狮王实业有限公司年产摩托车15万台,发动机15万台,摩托车塑料件30万台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江鹤环审[2024]132号 2024-10-10广东狮王实业有限公司广东江门鹤山市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江海区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联系电话:0750-8994090
传        真:0750-887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