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拟对广东卓普密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件橡胶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
时间: 2024-10-12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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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卓普密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件橡胶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联系电话:0750-8994090
传 真:0750-88712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卓普密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件橡胶制品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鹤山市 |
建设单位 | 广东卓普密封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卓普密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件橡胶制品建设项目位于选址于鹤山市址山镇龙翔路8号之十一A6栋厂房,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2度45分30.504秒,北纬:22度31分9.362秒。本项目主要进行密封圈、密封垫、O形圈、Y形圈、膜片及减震垫等产品的生产制造,项目购买已建厂房进行建设生产,占地面积约845.34㎡,建筑面积4277.01㎡。主要生产工艺包括:配料、投料、密炼、开练、过滤、浸隔离剂、挤出成型、清洗、切料、一次硫化、冷却、修边、二次硫化、清洗、机加工、分选、测试、全检、静电除尘、包装入库。 |
环评机构 | 广东驰环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废气: DA001排气筒有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有组织硫化氢、二硫化碳、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硫化氢、二硫化碳、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改扩建”限值;厂区内VOCs的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②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与清洗废水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址山园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与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两者较严值后,经排水渠汇入新桥水。 ③噪声: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合理布置厂区设备位置,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管理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执行,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限期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