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欣龙隧道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隧道施工专用机械制造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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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欣龙隧道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隧道施工专用机械制造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鹤山市 |
建设单位 | 广东欣龙隧道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欣龙隧道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鹤山工业城B区,项目占地面积为133289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52318.03平方米。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再制造、服务、维修盾构机200台次、生产盾构专用配件、桥梁钢结构等1.2万吨、隧道装备(掘进机等)12台次,于2024年6月28日取得我局环评批复(江鹤环审〔2024〕71号),现建设过程中拟对生产工艺进行调整:①取消喷粉固化生产工艺,增加新增刷/喷漆、烘干工艺,“外发涂装”工艺同步改为自行生产;②“盾构专用配件、桥梁钢结构等”产品增加达克罗涂覆、热镀锌(不含钝化)、热处理工艺;③新增高压冲洗工序。调整内容属重大变动重新报批环评情形。新制造盾构机(隧道装备(掘进机等))主要生产工艺包括切割、焊接、打磨、机加工、刷/喷漆等,再制造盾构机(服务、维修、再制造盾构机)主要生产工艺包括高压冲洗、拆解、切割焊接、打磨、机加工、刷/喷漆等,盾构专用配件、桥梁钢结构等主要生产工艺包括达克罗、热镀锌、热处理、切割、焊接、刷/喷漆、打磨、机加工、抛丸等。 |
环评机构 | 江门市佳信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项目颗粒物、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氯化氢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气、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挥发性有机物(NMHC、二甲苯)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控制及污染控制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相关要求。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最高允许排放限值的小型规模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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