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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拟对广东加思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颜料色膏8540吨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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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加思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颜料色膏8540吨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联系电话:0750-8994090

  传   真:0750-88712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加思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颜料色膏8540吨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鹤山市

建设单位

广东加思诺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加思诺新材料有限公司前身为加圣(广东)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鹤山市桃源镇中心村民委员会长江工业园I座,原项目于2021年11月取得批复(江鹤环审[2021]100号),年产颜料色膏8540吨,现企业拟将生产线整体搬迁至鹤山市桃源镇民源路7号B座,新厂区占地面积为3456㎡,建筑面积为3456㎡,产能保持不变,仍年产颜料色膏8540吨。主要生产工艺为混料、脱水、研磨、灌装等。

环评机构

江门市佳信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①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表2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厂界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②项目活污水和冷凝废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鹤山市桃源镇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鹤山市桃源镇污水处理站。
③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合理布置厂区设备位置,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进行收集,加强综合利用,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