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十三行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纸卡20吨、纸箱15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3月19日至2025年03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联系电话:0750-8994090
传 真:0750-88712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江门市十三行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纸卡20吨、纸箱15吨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鹤山市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十三行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江门市十三行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选址位于鹤山市龙口镇东风路1号之一,主要从事纸卡、纸箱的生产,年产纸卡20吨、纸箱15吨。主要生产工艺为分纸、印刷、开槽、打钉、粘箱等。 |
环评机构 | 广东粤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①项目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NMHC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