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山市金名现代印刷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印刷纸制品9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3月20日至2025年03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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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鹤山市金名现代印刷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印刷纸制品900吨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鹤山市 |
建设单位 | 鹤山市金名现代印刷制品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鹤山市金名现代印刷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鹤山市桃源镇民源路9号之二,占地面积3200平方米,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项目年产印刷纸制品900吨。主要生产工艺为冲版、裁切、润版、印刷、喷粉、裱纸、模切、粘盒/打钉。 |
环评机构 | 江门市创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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