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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拟对广东品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300吨灌封胶、465吨地坪漆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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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品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300吨灌封胶、465吨地坪漆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3月27日至2025年04月0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联系电话:0750-8994090

  传    真:0750-88712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品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300吨灌封胶、465吨地坪漆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鹤山市

建设单位

广东品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品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址山镇龙翔路8号之二十九,主要建筑为1栋5层厂房,建筑面积为5983.61㎡,计划年产4300吨灌封胶、465吨地坪漆。主要原料为环氧树脂、碳酸钙、色浆、消泡剂等,主要生产工艺为投料、预溶、混合、搅拌、真空脱泡、检测、包装、研磨。

环评机构

深圳市景泰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址山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无法循环时定期排污至市政下水道。
②工艺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经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高空排放。TVOC、颗粒物、异氰酸酯类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无组织排放的NMHC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B.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③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经采用合理布置厂区,对高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消音等处理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相关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交给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签订危险废物协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