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山市宅梧产业园环境提升配套设施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5月09日至2025年05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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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鹤山市宅梧产业园环境提升配套设施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提升工程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鹤山市 |
建设单位 | 鹤山市宅梧镇人民政府 |
项目概况 | 鹤山市宅梧镇污水处理厂现有工程的纳污范围内收集管网不完善,未完全实现雨污分流,随着宅梧镇人口不断增长,污水量增加,建设单位拟投资2842.04万元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扩建工程位于现状厂区东南侧(原预留用地所在位置),不新增占地面积,总占地面积为13365.93㎡,新增建筑面积1607.78㎡。鹤山市宅梧镇污水处理厂现有废水处理设计规模为1000m?/d,扩容规模为2000m?/d,扩容后处理规模达到3000m?/d,二期项目采用“粗格栅池+提升泵井+细格栅池+沉砂池+AAO池+二沉池+混凝沉淀池+中间水池+反硝化滤池+次氯酸钠消毒池”的综合处理工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细格栅池、沉砂池、污泥脱水间等建(构)筑物,为一期增加深度处理工艺并改造一期工程的粗格池、提升泵井、储药间、巴氏计量槽等。本项目建设成,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二者的较严值要求。 |
环评机构 | 广东绿家园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废水:鹤山市宅梧产业园环境提升配套设施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提升工程的出水标准和已建成的鹤山市宅梧镇污水处理厂一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的一级 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二者的较严值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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