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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查封决定书 江鹤环查扣解〔2021〕1号 鹤山雅丽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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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查封决定书

江鹤环查扣解〔2021〕1号

鹤山雅丽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0745522639M

  法定代表人:卢家驹

  住所:鹤山市云乡镇富云路工业开发区

  我局于2021年8月16日以《查封扣押决定书》(江鹤环查扣〔2021〕2号)对你公司加热熔化、压铸工序的设施设备予以查封。

  你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交来《解除查封(扣押)申请》一份,经调查核实,你公司已落实整改措施,并停止违法排污行为。我局现决定对你公司被查封的设施设备,自2021年8月17日起全部解除查封措施。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17日


附:解除查封设施设备清单

序号

设施设备名称

规格或型号

数量

生产单位

备注

1

压铸机电箱开关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