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江鹤环改〔2023〕1号
鹤山市鹤建机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456082581XE
法定代表人:冯某某
住所:鹤山市沙坪镇石湖路897号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我局于2022年12月2日对你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原鹤山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关于鹤山市沙坪弯切机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鹤环技﹝2008﹞142号)同意你公司在鹤山市雅瑶镇陈山工业园兴办鹤山市沙坪弯切厂项目,批复中明确了你公司“废机油、废润滑油、废切削液、漆渣、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而我局在2022年10月18日对你公司检查时发现你公司擅自在厂房靠近北部一露天、硬底化区域堆放一堆废漆渣。你公司委托江门市崖门新财富环保工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对涉案危废进行了转移,转运前称重涉案危废净重为9.985吨,处置费用为人民币31952元(叁万壹仟玖佰伍拾贰元整)。
以上事实有我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笔录》2份,《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4份,《责令改正通知书》(江鹤环现限〔2022〕311号),现场拍摄照片数张,你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冯广建、胡健文的身份证复印件,《关于鹤山市沙坪弯切机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鹤环技﹝2008﹞142号),《鹤山市鹤建机械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弯切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住验收意见》,《危险废物处置服务合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涉案危废转移处置费用发票,《整改报告》,运输过磅单等证据为凭。
二、责令改正的依据、种类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责令你公司立即改正擅自堆放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
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门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地址: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江门市蓬江区西园里中三号之一江门市人民政府西侧门;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直接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廖先生 电 话:8933791
地 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 邮政编码:529700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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