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彩网

图片
鹤山市人民政府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关于延长港口建设费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减免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30

为支持疫情防控,助力企业纾困,促进外贸稳定发展,现就有关政策执行期限公告如下: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减免港口建设费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公告》(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14号)规定的免征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和减半征收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24时。

  特此公告。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