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在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法官给两位孩子的父亲杨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这是武汉市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令》。
今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未成年子女的教育问题从传统意义上的“家事”上升为有法可依的“国事”。《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对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双方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2021年12月27日,刘某因与丈夫杨某感情不和,起诉至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胡阳从刘某反复强调的“他动不动就骂孩子”“孩子们也说不喜欢他,要跟着我”中发现,该案件不仅仅涉及两个成年人的婚姻问题,更反映出两个未成年孩子的健康成长亟待呵护。结合具体案情,胡阳针对杨某错误的教育方式作出了一份《家庭教育令》,裁定杨某多关注婚生子女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使用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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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什么是家庭教育?谁来实施家庭教育?如何实施家庭教育?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怎样开展?一起来了解。
来源:武汉发布、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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