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号)、《旅行社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0号)及《旅游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令第32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0年第一季度旅游投诉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 投诉时间 | 被投诉旅游企业名称 | 许可证编号(等级) | 投诉问题摘要 |
1 | 2020.1.9 | 春秋国际旅行社 | L-GD-CJ00191-JMS-WD0002 | 市民反映其夫妻二人于1月2日在该社报团参加1月4日出发到广西贺州的两日游,团费899元/人,行程表注明入住的酒店是四星级酒店,但实际入住的酒店二星级都达不到,且包餐的伙食也不如意,故市民认为该社欺骗消费者,不合理 |
2 | 2020.1.28 | 金马国旅 | L-GD-CJ00201-JMS-WD0001 | 各地出现新冠肺炎疫情,北京有很多景区关闭不接待游客,该社重新规划旅游线路后,新线路的价格比原线路的价格低,故客人不同意更换线路并向该社要求退款,该社告知客人需要扣取800元/人的费用,客人表示不满 |
3 | 2020.1.28 | 南湖国旅 | L-GD-CJ00278 | 市民反映1月12日在该社报名参加贵州旅行团,年初一出发,已支付19380元(8个人的团费),因新冠肺炎疫情,无法正常出游,要求该社退回80%的款项 |
4 | 2020.1.31 | 江门广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鹤山营业部 | L-GD-CJ00460-HSWD002 |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市民咨询于1月23日向该营业部申请退款,该营业部收取20%服务费的行为是否合理。 |
5 | 2020.2.4 | 大方旅行社 | L-GD-CJ00121-HSWD016 | 市民反映1月15日,其向该社的业务员报名泰国旅行团,并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四个人共15600元报名费,但当时业务员没有开具收据、合同及出团通知书。随后市民了解到泰国有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故于1月22日要求该社退款,但该社未有答复,后来1月23日早上9点36分业务员才发送电子合同(编号:EJNQLNRX60XG)给客人。现市民担心健康问题,故要求该社退款。 |
6 | 2020.2.4 | 飞扬旅行社 | L-GD-CJ00159 | 市民反映2019年12月25日到该社报名参加2020年1月27日出团价值4000多元的两人五天越南旅游(有消费凭证),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文件规定暂停旅游经营活动,市民要求该社退款,但该社的工作人员表示预订越南酒店的费用(320元/人)不能退,其他费用可以退,市民认为不合理。要求该社全额退回。 |
7 | 2020.2.4 | 国通旅行社 | L—GD-02236 | 市民反映其丈夫2020年1月1日在该社支付13600元(有消费凭证)报名参加“华东五市纯玩六天”的旅行团,由于新冠肺炎疫情,1月24日全国旅行团已暂停出团,其于1月23日向该社提出退团申请,该社表示团费不能退,1月24日正常出团,最终旅行团没有成功出团。现该社告知只能退回6400元的团费,其认为不合理,要求该社全额退回团费 |
8 | 2020.3.13 | 春秋国旅 | L-GD-CJ00191-JMS-WD0002 | 市民反映2020年1月,其在该社报了1月31日(年初七)出发新马的旅行团(即新加坡与马来西亚,共5天,约4000元/人,共3人参团,有消费凭证),1月29日(年初五)该社通知其旅行团取消出团。3月10日早上市民收到该社的微信消息,该社以中国不允许出境,外国地接社不愿意退回费用为由,告知退团需扣除1000元/人的费用(包含300元的签证费用和700元的房间费用),但据市民了解1月31日新加坡已限制中国人入境,故认为该社扣费不合理,要求全额退款 |
9 | 2020.3.17 | 盈科美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 市民反映其于2019年12月24日报名参加该社2020年1月23日至1月28日到云南双飞六天游的旅游团,共3人(两大一小),合共支付了9998元。1月25日在旅游期间,因新冠肺炎疫情,云南当地有很多旅游景点已暂停对外开放,该社咨询参团人员是否愿意更换景点时,均一致同意取消余下旅程。1月26日所有参团人员均自费(590元/人)乘坐高铁回程。由于该社曾承诺将未产生的费用退回,但在办理退费时没有将余下旅程的车费退回及没有将乘坐高铁与乘坐飞机(450元/人)的票费差价140元/人退回,其对此表示不满。现市民要求尽快退回余下旅程的车费及将乘坐高铁与乘坐飞机的票费差价 | |
10 | 2020.3.25 | 金马国旅 | L-GD-CJ00201-JMS-WD0001 | 市民反映2019年12月30日报名参加该社2020年1月25日出发的泰国六天游,共2人报名,支付了9398元,有消费凭证和合同。2020年1月25日,当市民他们在广州白云机场寄存行李后,发现参团人员里有16名湖北户籍人员,且该社只能口头告知这16名湖北户籍人员一直在广州没有到湖北,但无法提供他们的健康证明,也无法证实他们是否与湖北户籍人员接触过,严重影响其他旅客的人身安全,导致无法成功出发,行程取消。现该社表示会按600元/人的标准退费。市民认为不合理,要求该社全额退款。 |
11 | 2020.3.27 | 南湖国旅 | L-GD-CJ00278 | 市民反映其报了去北京、天津7天双飞的旅行团(总价6138元),出发时间是2月2日,市民于2020年1月21日签的合同。现市民要求退团,该旅行社同意退款,但需要市民200元。市民通过媒体知道,因为疫情期间取消的旅行团不应该扣除200元的费用,市民认为扣除200元的费用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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