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婴甲,男,2019年6月出生,身体健康,找不到其生父母,出生当月由鹤山市公安局中山派出所送至鹤山市社会福利院抚养至今。为助力遗弃孤儿回归家庭、融入社会,提供良好的家庭和教育环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其送养。有收养意愿者请于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0日致电或到鹤山市民政局咨询及索取申请表,并于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17日提交相关纸质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因审核资料时间较长,提交资料需提前预约时间。
鹤山市民政局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南路32号;上班时间:08:30-12:00,14:30-17:30;咨询电话:0750-8891707。
鹤山市民政局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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