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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食品小作坊拟发证信息公示(2020. 06.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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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经我局现场核查,以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符合相关要求,拟发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被公示的申请人和食品小作坊的资质、条件等与食品安全相关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0750)8812174

通讯地址:鹤山市沙坪文华路98号

邮编:529700

序号

小作坊名称

经营地址

负责人

食品种类

现场检查时间

1

鹤山市桃源镇旺龙肥佬伯烧腊加工场

鹤山市桃源镇旺龙村委会旺边村风水基

李剑强

肉制品/热加工熟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烧猪、烧鹅、叉烧、烧排骨)

2020-06-22

2

鹤山市龙口镇明仔烧腊加工场

鹤山市龙口镇三凤村委会凤巢村73号

任炎明

肉制品/热加工熟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烧猪、烧鹅、叉烧)

2020-06-22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