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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食品小作坊拟发证信息公示(2020. 12.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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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经我局现场核查,以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符合相关要求,拟发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被公示的申请人和食品小作坊的资质、条件等与食品安全相关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0750)8812174

通讯地址:鹤山市沙坪文华路98号

邮编:529700

序号

小作坊名称

经营地址

负责人

食品种类

现场检查时间

1

鹤山市雅瑶镇辽辽食品加工店

鹤山市雅瑶镇古桥红石村

梁卓玲

粮食加工品/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粉类制成品:非即食大米制品)

2020-12-02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