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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18年6月第1批)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要求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食品案件 | ||||||||||
1 | (鹤山)食药监食罚〔2018〕10号 | 鹤山市鸿益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鹤山市鸿益实业有限公司 | 黄文 | 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肉松蛋糕)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第八条、第九条规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鹤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5月29日 | ||
2 | (鹤山)食药监食罚〔2018〕11号 | 鹤山市址山镇美德商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鹤山市址山镇美德商场 | 汪耀发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醇香黑芝麻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三十六条以及《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第十五条规定没收违法销售的食品的行政处罚 | - | 鹤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6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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