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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19年1月第2批)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要求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食品案件 | ||||||||||
1 | (鹤山)食药监食罚〔2018〕52号 | 鹤山市东缘网吧(投资人:张金文)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案 | 鹤山市东缘网吧(投资人:张金文) | 张金文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八条的规定作出没收违法销售的商品、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鹤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1月14日 | ||
2 | (鹤山)食药监食罚〔2018〕53号 | 鹤山市桃源镇新城英记商店(经营者:张国标)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 | 鹤山市桃源镇新城英记商店(经营者:张国标) | 张国标 |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蛤蛇蚧酒) | 依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五十五条和《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由裁量适用规则》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鹤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1月14日 | ||
3 | (鹤山)食药监食罚〔2018〕54号 | 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江门越锋加油站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 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江门越锋加油站 | 潘玉娥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猫屎咖啡风味黑咖啡饮料”)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三十六条以及《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第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免于处罚 | _ | 鹤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1月16日 | ||
化妆品案件 | ||||||||||
1 | (鹤山)食药监妆罚〔2018〕2号 | 鹤山市百合康医药有限公司(经营者:陈小玲)销售过期化妆品案 | 鹤山市百合康医药有限公司(经营者:陈小玲) | 陈小玲 | 销售过期化妆品(“盘龙云海保湿面膜”、“满采SOD蜜”和“隆力奇蛇油果酸护手霜”) | 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第八条规定作出停止经营化妆品15天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停止经营化妆品15天的行政处罚 | 鹤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1月17日 | ||
2 | (鹤山)食药监妆罚〔2018〕4号 | 鹤山市沙坪相思缘商行(经营者:刘建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 | 鹤山市沙坪相思缘商行(经营者:刘建萍) | 刘建萍 |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肌司研水光蜂蜜面膜、 爱茉莉发油(玫瑰)等) | 依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五十五条、《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规定作出没收违法销售的商品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鹤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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