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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食品小作坊拟发证信息公示(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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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经我局现场核查,以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符合相关要求,拟发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被公示的申请人和食品小作坊的资质、条件等与食品安全相关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0750)8812174

       通讯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98号

       邮编:529700

序号

小作坊名称

生产地址

负责人

食品种类

现场检查时间

1

鹤山市双合镇小徐烧腊加工场

鹤山市双合镇侨茶佛塘村10号

徐福强

肉制品/热加工熟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烧烤肉;酱卤肉制品:酱卤肉);散装

2024-04-19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