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这座魅力十足的城市
一直吸引着各地人才来工作生活
鹤山市公安局为
在鹤山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提供哪些落户优惠措施呢
一起往下看
适用对象
经人社部门认定的江门市高层次人才;江门市“百名博(硕)士引育工程”引进对象;鹤山市市管专家和拔尖人才、鹤山市教育系统和卫生健康系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人才。本人可申请入户,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可以随迁。
优惠措施
我市各镇街公共服务中心户籍窗口可为高层次人才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办理所有户政业务提供绿色通道。高层次人才及其直系亲属到我市各镇街公共服务中心办理户政业务时可免预约、直接到绿色窗口优先办理。
1、所需材料:
(1)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如有随迁人员须提交随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资料;
(3)人才认证材料:
a.江门市高层次人才需出示《江门市“人才绿卡”》;
b.其他符合条件的人才需出示身份证,由现场工作人员核认人才身份。
2、其他情形:
(1)有随迁人员,但户口簿上无法显示亲属关系的,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出生医学证明》
《独生子女证》
《收养证》
原户籍登记资料
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DNA亲子鉴定证明
亲属关系公证书
《结婚证》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①自有合法产权住所
A、《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B、《不动产权证书》
C、《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D、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②租赁政府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公产房等)
提供与政府主管部门签订的《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租赁合同》或《住宅房屋租赁合同》
③个人租赁住所
提供租赁住所的合法产权证件(《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及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产权所有人需到业务受理窗口签订《同意入(立)户申请书》确认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④迁入单位集体户同意入户证明
申请人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迁入单位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⑤迁入工作、居住地社区集体户。
申请人迁入工作、居住地社区集体户,需提交在我市无房产证明。
咨询电话
鹤山市公安局一门式服务大厅(含中山派出所、新湖派出所、杰州派出所户籍窗口):0750-8881644
雅瑶镇公共服务中心:0750-8975677
古劳镇公共服务中心:0750-8773930
龙口镇公共服务中心:0750-8733654
桃源镇公共服务中心:0750-8214012
鹤城镇公共服务中心:0750-8381820
共和镇公共服务中心:0750-8300298
址山镇公共服务中心:0750-8315878
宅梧镇公共服务中心:0750-8633462
双合镇公共服务中心:0750-8636435
投诉电话:鹤山市公安局0750-8882480或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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