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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因疫情无法回国人员委托国内近亲属代为办理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手续有关事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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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因疫情无法回国人员委托国内近亲属代为办理

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手续有关事宜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及深化公安“放管服”工作,公安部推出解决疫情期间因无法回国人员委托国内近亲属代为办理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的应急措施,以切实解决因疫情无法回国人员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证问题。  

  一、受理条件

  疫情期间,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无法回国人员,可委托国内近亲属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共服务中心户政窗口代为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手续。

  二、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以下统称“委托人”)签名确认的委托书:须写明委托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情况,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受托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与委托人亲属关系,委托申请事项、联系方式。

  (二)委托人有效期内的中国护照资料页及所在国签证页复印件。

  (三)委托人持委托书及本人护照资料页合影的图像信息;

  (四)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五)委托人居民身份证相片检测回执(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