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自然资源局集体建设用地划拨批前公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经意向用地单位申请和市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划拨方式提供用地,现就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申请单位:鹤山市龙口镇三凤村民委员会
位置:鹤山市龙口镇三凤村民委员会
申请用地面积:1979.15平方米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划拨价款:
其他情况:宗地公示期为10天(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鹤山市自然资源局提出。
特此公示。
联系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2号
联系电话:0750-8802668
联 系 人:林小姐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22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