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自然资听告字〔2019〕2号
听 证 告 知 书
鹤山市雅瑶镇建良村张边经济合作社:
因城市建设需要,拟征收你单位集体土地2.3317公顷,其中园地0.0543公顷、林地0.4655公顷、其他农用地0.5744公顷、建设用地1.2375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以及《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有关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报批之前,你们对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2号,邮编:529700)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附件:1.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2.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日
鹤自然资听告字〔2019〕3号
听 证 告 知 书
鹤山市雅瑶镇建良经济联合社:
因城市建设需要,拟征收你单位集体土地1.7111公顷,其中园地0.3616公顷、林地0.9494公顷、其他农用地0.4001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以及《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有关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报批之前,你们对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2号,邮编:529700)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附件:1.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2.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日
鹤自然资听告字〔2019〕4号
听 证 告 知 书
鹤山市古劳镇双桥村经济联合社:
因城市建设需要,拟征收你单位集体土地10.7015公顷,其中耕地0.0623公顷、其他农用地10.6392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以及《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有关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报批之前,你们对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2号,邮编:529700)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附件:1.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2.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日
鹤自然资听告字〔2019〕5号
听 证 告 知 书
鹤山市古劳镇古劳村五星经济合作社:
因城市建设需要,拟征收你单位集体土地1.1234公顷,其中耕地0.0025公顷、其他农用地1.1209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以及《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有关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报批之前,你们对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2号,邮编:529700)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附件:1.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2.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日
鹤自然资听告字〔2019〕6号
听 证 告 知 书
鹤山市古劳镇古劳村东风经济合作社:
因城市建设需要,拟征收你单位集体土地0.7663公顷,其中其他农用地0.7663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以及《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有关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报批之前,你们对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2号,邮编:529700)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附件:1.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2.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日
鹤自然资听告字〔2019〕7号
听 证 告 知 书
鹤山市宅梧镇经济联合总社:
因城市建设需要,拟征收你单位集体土地0.8973公顷,其中园地0.0007公顷、未利用地0.8966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以及《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有关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报批之前,你们对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2号,邮编:529700)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附件:1.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2.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日
鹤自然资听告字〔2019〕8号
听 证 告 知 书
鹤山市宅梧镇堂马经济联合社:
因城市建设需要,拟征收你单位集体土地2.9944公顷,其中园地2.7068公顷、林地0.2855公顷、未利用地0.0021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以及《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有关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报批之前,你们对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2号,邮编:529700)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附件:1.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2.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日
鹤自然资听告字〔2019〕9号
听 证 告 知 书
鹤山市龙口镇三凤经济联合社:
因城市建设需要,拟征收你单位集体土地2.3054公顷,其中林地0.0482公顷、未利用地2.2572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以及《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有关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报批之前,你们对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2号,邮编:529700)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附件:1.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2.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日
鹤自然资听告字〔2019〕10号
听 证 告 知 书
鹤山市址山镇昆联经济联合社:
因城市建设需要,拟征收你单位集体土地0.3311公顷,其中未利用地0.3311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以及《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有关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报批之前,你们对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2号,邮编:529700)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附件:1.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2.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日
鹤自然资听告字〔2019〕11号
听 证 告 知 书
鹤山市址山镇新莲经济联合社:
因城市建设需要,拟征收你单位集体土地1.5694公顷,其中未利用地1.5694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以及《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有关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报批之前,你们对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2号,邮编:529700)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附件:1.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2.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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