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鹤自然资征地字〔2020〕27号
经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14)〔2020〕33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鹤山市人民政府征收鹤山市雅瑶镇黄洞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合计1.4425公顷。土地现状地类为农用地1.285公顷(其中林地1.285公顷)、未利用地0.1575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9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鹤山市2020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鹤山市雅瑶镇黄洞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合计1.4425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1.9877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43.0098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鹤山市雅瑶镇黄洞经济联合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0年11月30日前到雅瑶镇黄洞村(联系人:黄洞村,黄迪强,18128227838)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鹤山市雅瑶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4)〔2020〕33号文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征地实施单位:鹤山市雅瑶镇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鹤山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0年11月20日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鹤自然资征地字〔2020〕28号
经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14)〔2020〕33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鹤山市人民政府征收鹤山市雅瑶镇昆东村谷岭;村头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合计0.2213公顷。土地现状地类为农用地0.2213公顷(其中林地0.2205公顷)、未利用地0.0008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9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鹤山市2020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鹤山市雅瑶镇昆东村谷岭;村头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合计0.2213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2.0061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6.6591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鹤山市雅瑶镇昆东村谷岭;村头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0年11月30日前到雅瑶镇昆东村谷岭(联系人:昆东村谷岭,宋国明15917899053),雅瑶镇昆东村村头(联系人:昆东村村头,宋振星 13828027779)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鹤山市雅瑶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4)〔2020〕33号文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征地实施单位:鹤山市雅瑶镇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鹤山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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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2020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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