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的有关规定和市、区(县)的工作部署安排,江门市鹤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江门市鹤山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0-2022年)》。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江门市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公示期限
2021年8月16 日至2021年8月20日
二、公示地点
江门市鹤山市人民政府网站
三、反馈方式
江门市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文华路102号);联系人:李志强,联系电话:8839630
附件:江门市鹤山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0-2022年)(公示草案)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16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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