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用公告
经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省道S270线鹤山赤岗村至霄南村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3〕43号,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将鹤山市人民政府属下的0.0574公顷国有农用地及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安排作为交通运输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农用地及未利用地转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6月8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省道S270线鹤山赤岗村至霄南村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
三、农用地转用地块位置:鹤山市沙坪街道办事处(具体位置见附件2)。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鹤山市沙坪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面积0.0574公顷(折合0.861亩,其中农用地0亩、建设用地0.0015亩、未利用地0.8595亩)。
特此公告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附件2: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发布单位:鹤山市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日期:2023年5月9日
农用地转用公告
经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省道S270线鹤山赤岗村至霄南村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3〕43号,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将鹤山市人民政府属下的6.0746公顷国有农用地及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安排作为交通运输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农用地及未利用地转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6月9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省道S270线鹤山赤岗村至霄南村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
三、农用地转用地块位置:鹤山市古劳镇(具体位置见附件2)。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鹤山市古劳镇人民政府,面积6.0746公顷(折合91.119亩,其中农用地50.6175亩、建设用地6.4095亩、未利用地34.092亩)。
特此公告
发布单位:鹤山市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日期:2023年5月8日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附件2: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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