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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2022年度四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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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鹤自然资征地字〔2023〕26号

  经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14)〔2023〕48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鹤山市人民政府征收鹤山市雅瑶镇黄洞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合计4.7269公顷。土地现状地类为林地4.6875公顷、其它农用地0.0394公顷(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6月8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鹤山市2022年度第四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鹤山市雅瑶镇黄洞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合计4.7269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3.3269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235.8895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鹤山市雅瑶镇黄洞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3年6月8日前到雅瑶镇黄洞村(联系人:黄志平,8288377)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鹤山市雅瑶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4)〔2023〕48号文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征地实施单位:鹤山市雅瑶镇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鹤山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3年5月9日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鹤自然资征地字〔2023〕27号

  经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14)〔2023〕48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鹤山市人民政府征收鹤山市雅瑶镇黄洞村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合计0.8825公顷。土地现状地类为林地0.3463公顷、其它农用地0.5362公顷(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6月8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鹤山市2022年度第四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鹤山市雅瑶镇黄洞村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合计0.8825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8366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77.2620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鹤山市雅瑶镇黄洞村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3年6月8日前到雅瑶镇黄洞村(联系人:黄德新,8288377)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鹤山市雅瑶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4)〔2023〕48号文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征地实施单位:鹤山市雅瑶镇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鹤山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3年5月9日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鹤自然资征地字〔2023〕28号

  经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14)〔2023〕48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鹤山市人民政府征收鹤山市雅瑶镇黄洞村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合计0.1814公顷。土地现状地类为林地0.0974公顷、其它农用地0.084公顷(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6月8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鹤山市2022年度第四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鹤山市雅瑶镇黄洞村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合计0.1814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313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4.2344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鹤山市雅瑶镇黄洞村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3年6月8日前到雅瑶镇黄洞村(联系人:黄伦森,8288377)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鹤山市雅瑶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4)〔2023〕48号文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征地实施单位:鹤山市雅瑶镇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鹤山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3年5月9日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鹤自然资征地字〔2023〕29号

  经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14)〔2023〕48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鹤山市人民政府征收鹤山市雅瑶镇黄洞村第一、黄洞村第二、黄洞村第三、黄洞村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合计1.8942公顷。土地现状地类为林地0.4996公顷、草地0.1510公顷、其它农用地1.2436公顷(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6月8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鹤山市2022年度第四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鹤山市雅瑶镇黄洞村第一、黄洞村第二、黄洞村第三、黄洞村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合计1.8942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6.375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81.1444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鹤山市雅瑶镇黄洞村第一、黄洞村第二、黄洞村第三、黄洞村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3年6月8日前到雅瑶镇黄洞村(联系人:黄德新,8288377、黄祖荣,8288377、 黄伦森,8288377、黄志坚,8288377)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鹤山市雅瑶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4)〔2023〕48号文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征地实施单位:鹤山市雅瑶镇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鹤山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3年5月9日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鹤自然资征地字〔2023〕30号

  经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14)〔2023〕48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鹤山市人民政府征收鹤山市雅瑶镇雅瑶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合计0.2843公顷。土地现状地类为耕地0.0971公顷、林地0.0809公顷、其它农用地0.1063公顷(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6月8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鹤山市2022年度第四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鹤山市雅瑶镇雅瑶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合计0.2843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6.2883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26.8164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鹤山市雅瑶镇雅瑶经济联合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3年5月9日前到雅瑶镇雅瑶村(联系人:区佩珊,0750-8288487)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鹤山市雅瑶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4)〔2023〕48号文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征地实施单位:鹤山市雅瑶镇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鹤山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3年5月9日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