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14)〔2023〕54号文批准,同意鹤山市人民政府征收鹤山市雅瑶镇黄洞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合共2.7473公顷、折合41.2095亩。地类分别为耕地0亩、园地0亩、林地40.6110亩、草地0亩、其他农用地0.5985亩、建设用地0亩、未利用地0亩。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用地项目:鹤山市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公告期限: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3月14日。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鹤山市雅瑶镇黄洞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的集体土地2.7473公顷、折合41.2095亩,征地综合补偿费按3.3528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138.1683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方式支付,青苗补偿由鹤山市雅瑶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4年3月15日前到雅瑶镇黄洞村(联系人:黄志平,8288377)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鹤山市雅瑶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4)〔2023〕54号文征地批复
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征地实施单位:鹤山市雅瑶镇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鹤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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