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配租对象:
配租对象为符合我市沙坪城区保障性住房资格条件,且经公示无异议的9户申请家庭(公示期: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24日)。
二、配租时间、地点和方式
配租时间: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上午9:30开始
签到时间: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9:20
配租方式:按申请家庭与房源1:1比例摇珠配租。
三、配租房源:
具体房源和户型、建筑面积如下:
户型 | 房屋地址 | 建筑面积 |
一房型 | 新村94号 | 33.70㎡ |
桂北村106号201房 | 47.23㎡ | |
桂北村106号305房 | 44.36㎡ | |
桂北村106号306房 | 44.36㎡ | |
两房型 | 新航路78号之十一503房 | 50.42㎡ |
新航路78号之十一602房 | 50.42㎡ | |
新航路78号之十二703房 | 54.13㎡ | |
永安路35号之十一601房 | 54.13㎡ | |
永安路35号之十一701房 | 47.25㎡ |
四、配租程序
结合申请家庭的人口及代际情况,配租程序按以下顺序进行:
(一)特殊情形优先安排:1户家庭由于申请成员具有伤残或疾病等行动不便情况并提出了低楼层申请,经审核符合优先安排政策规定,故优先安排低楼层房源(拟安排新村94号)。
(二)一房型房源配租:申请成员为1人或夫妻2人的配租一房型房源。
(三)两房型房源配租:申请家庭成员间代际为两代以上(包括两代)的家庭配租两房型房源。
五、摇珠过程工作安排
(一)对号入座:选房人签到时,工作人员根据选房人的《配租证明》序号发放对应的号码牌,选房人对号入座。
(二)摇珠选房:选房人根据主持人叫到的顺序号,持号码牌按顺序摇珠,经主持人确认后,选房人即选中与该房号球对应的房屋。
(三)结果确认:选房人持房号球和号码牌到确认处签领《配租结果确认书》,将房号球和号码牌交回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将每个选房人的选房结果公布在《分配结果公布栏》。
(四)租赁手续:申请人根据《配租结果确认书》的有关指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租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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