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配租对象
配租对象为符合我市保障性住房资格条件,且经公示无异议的2户申请家庭。
二、配租时间、地点和方式
配租时间:2023年09月 21 日(星期四)上午9:30开始
签到时间:2023年09月 21 日(星期四)上午9:00-9:20
配租方式:由申请家庭亲自摇珠选房。
三、配租房源
具体房源和户型、建筑面积如下:
户型 | 房屋地址 | 建筑面积 |
一房型 | 为民路55号502房 | 39.86㎡ |
为民路61号406房 | 28.91㎡ | |
两房型 | 为民路61号608房 | 42.76㎡ |
为民路63号208房 | 55.64㎡ |
四、配租程序
结合申请家庭的人口及代际情况,配租程序按以下顺序进行:
一房型房源配租:申请成员为1人或夫妻2人;
两房型房源配租:申请家庭成员间代际为两代以上(包括两代)的家庭。
五、摇珠过程工作安排
(一)对号入座:选房人签到时,工作人员根据选房人的《配租证明》序号发放对应的号码牌,选房人对号入座。
(二)摇珠选房:选房人根据主持人叫到的号码牌顺序号(摇珠顺序)从摇珠箱中摇出一个号码球(选房顺序)。所有家庭摇珠完成后,经主持人确认,选房人按号码球的顺序移步到房源展示架上挑选自己心仪的房屋(选房时间:限时3分钟)。
(三)结果确认:选房人选房确认后持号码球和号码牌到确认处签领《配租结果确认书》,将号码球和号码牌交回工作人员。
(四)租赁手续:申请人根据《配租结果确认书》的有关指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租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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