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2019年符合住房保障条件(雅瑶镇)申请家庭名单公示
经审核,以下申请家庭符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8月3日。如有异议,可向我局提出,联系电话:8939622。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5日
序 号 | 申请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申请住房保障 类型 | 申请日期 |
1 | 李振朝 | 452122198XXXXX2758 | 公租房 | 2019年7月 |
莫小燕 | 452122198XXXXX5449 | |||
李杰 | 450127201XXXXX277X | |||
李满 | 450127201XXXXX2778 |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