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以下申请家庭符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26日。如有异议,可向我局提出,联系电话:8939622。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7日
序号 | 申请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隐藏部分号码) | 申请住房保障 类型 | 申请日期 |
1 | 黄鸳 | 429005198xxxxx3082 | 公租房 | 2020年7月 |
李硕 | 422822201xxxxx3028 | |||
2 | 李方席 | 511027196xxxxx4414 | 公租房 | 2020年7月 |
陈燕红 | 511027196xxxxx4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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