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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扎实做好残疾人事业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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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财政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保障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落实残疾人就业、教育和扶贫等领域工作,全面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

  一、保基本,加大残疾人事业投入。市财政局立足本职工作,将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各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多措并举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推动残疾人体育文化发展,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和康复水平。以近三年各级财政支持残疾人发展经费(不含两残补贴)为例,2018年落实经费1,043万元,2019年落实经费1,179万元,2020年落实经费1,279万元,经费投入实现逐年递增。2021年预算安排经费1,613万元,进一步提高我市残疾人保障水平。

  二、提标准,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逐年提高两残补贴标准。2021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2,100元/年/人提高到2,280 元/年/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2,820元/年/人提高到3,000元/年/人。为贯彻落实各项助残惠残政策措施,市财政压实支出责任,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精准补短板和民生兜底作用,统筹有序确保两残补贴足额兑现。2021年,财政预计落实两残补贴支出1,581万元,比2020年增加226万元,做到保障投入只增不减。

  三、强征收,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政策措施,在筹集资金改善残疾人发展条件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市财政积极加强与残联、税务、人社、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工作,确保就业保障金“应收尽收、应补尽补”。就业保障金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促进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同时,市财政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促进资金管理使用安全规范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