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上午,市国企党委书记、资产办主任龚文进主持召开国企党委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及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推动国资系统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同志列席旁听会议。
会前,国企党委委员们进行了个人自学。会上,委员们围绕通读研读《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了集中交流研讨,并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结合我市相关案例及自身思想、工作实际、各自分管领域情况进行深入剖析,谈认识体会、谈问题不足,谈贯彻执行的打算。
会议认为,党纪不仅是规范党员行为的“戒尺”,更是雕塑党员形象的“刻刀”。党员领导干部应持续保持研学热情,深刻理解并自觉践行党纪内涵,始终把党纪作为衡量自身言行的最高标准,坚持自省、自查、自纠,严守清正廉洁的底线红线,用实际行动为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会议强调,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带头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一要以党纪为“纲”,铸牢立身之“基”。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联系工作实际,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并将《条例》作为衡量工作的“纲”,做到融会贯通、铭记于心,心中有戒尺、行动有准绳,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党纪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不断提高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班子领导要时刻树牢党纪的“纲”,要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聚焦国企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以及巡察整改的共性问题,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二要以党纪为“镜”,砥砺修身之“本”。对于党纪学习,不仅要深入研读条例,理解其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更要结合实际工作和生活,进行自我剖析,发现并改正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三要以党纪为“尺”,铸就安身之“魂”。忠诚、干净、担当,是新时代党员干部修身立德的最高标准,也是党员安身立命、干事创业的“灵魂”。党员干部应自觉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党内生活的方方面面,通过“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活动,将党纪学习教育与党性教育、廉洁教育有机融合,形成常态化的纪律教育机制,让铸魂、守纪、立德成为党员的内在需求和自觉行动,确保党纪学习教育由“实效”走向“长效”。
下一步,市国企党委将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江门市委“1+6+3”工作安排、鹤山市委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与推动本单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国资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国资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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