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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阐释】友善:社会和谐的润滑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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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公民社会与传统宗法社会的显著区别之一,就是现代公民社会中的成员在与他人的交往上突破了宗法社会成员所受到的血缘限制,开始拥有较大的公共空间与他人互动。友善的公民关系推动了和谐社会关系的构建,因此友善也成为公民的核心价值规范之一。

  “友”在甲骨文中像两只手,象征着朋友之间的援手,因此其本意是帮助。“善”由一个羊和一个言组成;羊是吉祥的代表,言是讲话,因此其本意是吉祥的话语。两者结合起来,直接的意思就是像朋友一样善良,寓意是互相帮助和互相祝福。互相帮助意味着在其他人处于困境时要助人为乐,互相祝福意味着在其他人不需要自己帮助时心态良好。具体来说,友善需要公民做到待人平等、待人如己、待人宽厚与助人为乐等四个基本方面。

  公民社会的基点,不在于与传统社会重合的那部分家庭伦理关系,而在于社会的公共空间。这种公共空间的存在和逐步扩大,提供了人本质的另外一种维度。而这个公共空间的氛围怎么样,取决于友善的价值是否能够与工具理性共存。当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之后,每一个公民都将能够获益。因此,总结起来说,友善的原因至少基于三个方面:它是人的本质的要求,是社会和谐的润滑剂,也是每个公民都能从中获益的社会氛围。